作者:向晓雪
打开应用商店搜索 APP,却刷到了同名的山寨应用?这种看似遥远的商标抢注陷阱,正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愈发常见。“观淮” 新闻 APP 商标纠纷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列为 2024 年度典型案例,这起案件不仅首次明确了 APP 名称的商标属性,同时也为政务新媒体、企业 APP 的知识产权保护划出了清晰路径。
案件透视:当政务 APP 遭遇商标抢注
"观淮" 作为淮南市委宣传部主导的新闻客户端,自 2022 年上线后迅速成为当地权威信息发布平台。该 APP 由《淮南日报》与淮南广播电视台联合运营,整合了 31 万微信粉丝、86 万抖音用户的全媒体矩阵资源,上线一个多月就通过人民网、新华网等权威渠道形成广泛传播。然而就在其影响力逐渐扩大之际,一家主营劳务派遣的本地企业突然在 "新闻传送" 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 "观淮" 商标。
商标局经审查认定,异议人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 "观淮" 作为 APP 名称已形成 "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 的商标权益。被异议人与异议人同处淮南市田家庵区,明知该 APP 存在却在核心服务类别抢注相同名称,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不得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的规定,商标局最终驳回了该抢注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首次明确将政务 APP 名称纳入商标法保护范畴。不同于普通商业软件,"观淮" 承载着政策传达、民生服务等公共职能,其名称一旦被恶意抢注,可能导致公众误认山寨平台发布的信息,直接威胁政府公信力。这种特殊性使得案件的裁决超越了单纯的商业利益保护,已上升到维护公共信息安全的层面。
法律突破:APP 名称的商标属性确认
"观淮" 案的典型意义在于突破了传统商标保护的实体边界。在数字经济时代,APP 名称已不再是简单的技术标识,已然成为连接用户与服务的核心品牌载体。商标局在裁决中指出,当 APP 名称通过实际使用形成市场识别度,能够区分服务来源时,即具备商标法保护的基本条件。
首先,异议人提供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应用商店上架记录等证据,清晰证明了 "观淮" 名称在商标申请日前已投入商业使用。其次,全媒体矩阵的用户规模、权威媒体的报道频次等数据,充分证实了该名称已在相关公众中形成 "一定影响"。此外,被异议人跨行业抢注、地域邻近却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行为,被认定为具有 "不正当手段" 的主观恶意。
对比 2025 年初福建高院审理的 "悟空分身"APP 侵权案可见,司法实践正在形成统一的认知。在 "悟空分身" 案中,法院明确认定 "将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作为 APP 名称使用,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可以看出,两起案件共同构建了 APP 名称商标保护的 "双轨制", 即,已注册商标受《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保护,而未注册但有一定影响的标识则可依据第三十二条获得救济。
实操指南:数字品牌的三维防护体系
"观淮" 案为所有数字产品运营者提供了明确的保护路径。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标准和典型案例经验,数字品牌保护需要建立 "预防 - 监测 - 维权" 的全链条机制。
作为预防环节,首要任务是尽快申请商标注册。在 APP 上线前,运营者可考虑将APP名称在第 9 类(软件)、第 35 类(广告)、第 38 类(信息传输)等相关类别进行注册。同时,也可同步注册与商标相同的域名,以形成线上线下的品牌统一标识。这种 "商标 + 域名" 的双重布局,一定程度上能有效降低抢注风险。
监测系统的搭建同样关键。运营者可定期监测近似商标的申请,并利用相关工具追踪仿冒 APP。对于政务新媒体而言,尤其要警惕 "擦边球" 命名方式,如在官方名称后添加 "官方版"," 最新版 " 等后缀的误导性标识。一旦发现可疑注册,应尽快对其采取相应措施。
维权阶段需注重证据留存。"观淮" 案的胜诉关键在于异议人完整保存了用户数据、媒体报道、推广记录等证据链。根据《商标法》要求,主张在先权利需提供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时间证据(如上架记录),影响力证据(如下载量、粉丝数)以及知名度证据(如媒体报道)等。
治理启示:构建数字经济的诚信基石
从 "观淮" 案延伸观察,商标局 2024 年度典型案例中,涉及数字品牌保护的案件占比逐年递增,反映出知识产权保护正紧跟数字经济的发展步伐。该案的价值不仅仅在于个案裁决,更在于确立了数字时代的商业准则 —— 禁止 "搭便车" 式的经营行为。
对政务新媒体而言,该案也提供了公信力维护的新维度。政府主导的 APP 作为数字化治理的重要入口,其名称保护关乎公共服务的权威性。通过商标法律构建的 "数字护城河",能有效防止公众被仿冒平台误导,确保政务信息传播的准确性。
对整个数字经济生态而言,这类案件的裁决同时强化了 "创新者受保护" 的导向。当 APP 名称、新媒体账号等新型商业标识获得明确法律保护,将激励更多主体投入优质数字内容创作,形成 "培育品牌 - 获得保护 - 持续创新" 的良性循环。正如 "观淮" 案所彰显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石。
在这个手机屏幕下承载越来越多品牌价值的时代,每个 APP 名称都是数字世界的品牌名片。"观淮" 案提醒我们:保护这张名片,就是保护数字经济的诚信基因,也是在为每个用户筑牢数字生活的安全防线。当更多运营者建立起品牌保护意识,数字空间的品牌生态也将逐步走向规范与成熟。
参考资料:
[1](2024)商标异字第0000052806号:第71667779号“观淮”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2](2025)京73行初7504号行政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