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惠波
2025年10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在其问答模块中确认:在撤销、异议、无效宣告等需要权利人答辩的程序中,将不再向商标代理机构抄送案件文书,所有文件仅寄送至商标注册人登记在CNIPA的联系地址。这一调整在2025年10月30日对另一条咨询回复中又一次得到确认。
然而,上述Q&A并非CNIPA法定的公告,而只是对业务处理模式的一种交流方式。因此,我们又通过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等方式向CNIPA进行核实确认,目前已经明确了上述回复的真实性,这标志着商标文件送达规则的重大转变。
从“代理代收”到“权利人直收”:送达逻辑发生根本变化
在过去,为了避免遗漏通知,商标局在给申请人发出纸质答辩通知的同时,会同时将该文件抄送给该商标注册申请阶段的代理机构以及最近一次代理过该商标业务的代理。由于代理机构的专业性,申请人多数是靠代理机构这份被抄送的通知来获取建议并提醒期限,从而形成了"双重保障"机制。
而根据最新规则,自2025年起,仅商标权人将通过挂号信接收纸质文件,商标局不再向代理机构发送抄送件。代理机构若要获知案件进展,需由权利人自行转交文件给代理人。
这一变化意味由过去代理人主导变为商标权利人需自行承担文件接收、监控与答辩的全部责任。
对国内外企业而言,特别是使用虚拟地址或长期未更新联系地址的申请人,遗漏答辩通知书从而错过答辩时间导致商标无效的风险极高。
潜在风险:送达失效与监控断层或导致商标被动失效
- 申请人联系地址失效或无有效的收文监管机制,文件可能遗失或延误
商标局的纸质答辩通知书仅包含申请人的名称及联系地址,不包含联系人及电话信息。因此,在邮政送达信件时,其无法联系到具体的负责人接收。只能作为给公司的统一信件投递,若登记地址无人接收、地址变更未更新或文件被物业遗漏,可能导致权利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从而错过答辩机会,面临商标被撤销或宣告无效的风险。 - 依赖代理监控的惯性需调整
以往代理机构通过被抄送机制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提醒权利人。新规实施后,这一安全网不复存在。如果权利人自身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很可能完全不知道商标已被他人提其撤销、异议、无效。
实务建议:权利人应建立主动管理机制
为应对新政带来的变化,如何在风暴中让自己免受伤害,商标权人可以从"被动依赖"转向"主动管理",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 及时核实并更新商标的联系地址
由于商标被提撤销、无效是在商标注册后的不定时间,这就让监控变成一件很困难的工作。
作为权利人应该对自己的注册商标进行全面的核查,确保在商标局登记的最新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立即办理"联系地址变更"手续,优先使用实际办公地址。或者请你的代理人将其办公地址作为申请人联系地址使用,然而代理人公司也会有调整办公地址的可能,这似乎又成了他们的一种甜蜜负担。
- 建立定期商标监控机制
建议每月或每两个月在中国商标网上检索自身商标状态,当商标有新的流程出现,应及时核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控并签订明确的提醒机制。 办理邮政转寄或自取服务
权利人可向邮政部门申请"挂号信转寄"或"自取"服务,确保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挂号信可直接转寄或通知本人领取,避免因前台、物业等环节造成积压。这需要及时到联系地址对应的邮局进行登记。
政策导向:权利人管理责任的“回归”
商标局此次调整,从根本上体现了商标管理责任回归权利人本身的政策导向。商标专用权既是权利,也意味着应承担相应的管理义务。
未来,权利人需要在商标全生命周期内保持对地址、监控与答辩的持续关注,以避免因行政疏忽而失去自己获得的宝贵权利。
切记切记,核实在CNIPA预留的联系地址,保持这个地址能畅通地接收挂号信。
根据商标局的官方答复,此项新规已全面落地实施,适用于所有涉及权利人答辩义务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