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含有年份的商标在中国面临越来越高的驳回风险

Years in Trademarks

作者:董法敏

在商标中使用年份,通常用于表明品牌或企业的创始年份或历史起源,旨在传达品牌的悠久历史和传承价值。这一标识不仅能够增强品牌的可信度,还能在消费者心中建立一种信赖感。对许多品牌而言,“SINCE 1982”或“EST. 1996”这类标识,承载着重要的商业和情感意义。

然而,在当前中国的商标审查实践中,年份正越来越多地被视为法律风险因素,而非中性的设计元素。近年来,含有年份数字的商标申请被驳回的情形显著增多,且在驳回复审阶段仍维持原决定的情况屡见不鲜,反映出审查机关日趋严格和审慎的态度。

中国商标网公开的“年份”类商标驳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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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年份容易引发审查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具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特点、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在具体审查中,年份通常很难被视为完全中性的元素。

审查员和评审机构往往会认为,商标中出现的年份,尤其是与 “SINCE”等词语搭配使用时,容易被相关公众理解为:

  • 品牌或企业的创立年份

  • 企业开始经营相关业务的时间

  • 商品或服务的历史、年限或品质特征

如果上述含义无法被充分证明,或与客观事实不符,该商标就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具有误导性。

常见的驳回情形

从近期案例来看,以下情况尤为容易导致驳回:

  • 商标中标注的年份与申请人实际成立时间不一致

  • 年份暗示企业或品牌具有无法证实的历史长度

  • 年份可能被理解为商品特性(例如酒类、食品中的“年份”“陈酿”含义)

  • 年份在商标中占据显著位置,具有独立识别作用,而非附属设计元素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年份本身真实存在,审查机关仍可能认为其直接描述或夸大了商品或服务的商业特征,从而不具备商标应有的识别来源功能。

什么时候年份可能被接受?

中国商标法并未当然禁止数字商标。实践中,部分含有年份的商标仍可能获准注册,通常具备以下特征:

  • 年份与指定商品或服务之间不存在明显、直接的关联

  • 年份仅作为整体商标的一部分,不具有独立显著性

  • 一般公众不太可能将该年份理解为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历史或品质等特征进行的事实性描述

因此,审查的核心并不在于年份是否“真实”,而在于相关公众会如何理解该年份与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关系。

从“形式审查”到“消费者视角”的转变

随着中国注册商标数量持续增长,商标审查正愈发强调清晰性、真实性以及消费者认知。审查机关对于“可能模糊品牌表达与事实陈述边界”的元素,持更加谨慎的态度。

在这一背景下,年份不再被简单视为装饰性符号,而更像是一种隐含的商业陈述,可能对消费者决策产生实质影响。

对品牌方的实务建议

对于正在或计划进入中国市场的企业而言:

  • 应将商标中的年份视为高风险元素,而非理所当然的品牌配置

  • 除非证据非常充分且符合逻辑,否则应谨慎在商标中使用 “SINCE + 年份”等年份元素

  • 可考虑通过品牌故事、官网介绍等方式传递历史信息,而非依赖商标本身

  • 若年份对品牌策略至关重要,应提前做好发生驳回及在复审中争取的心理和法律准备

归根结底,数字商标在中国的“命运”,并不取决于数字本身,而取决于公众在心理上如何将该数字与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

品牌方需注意,在当前的审查环境中,富有意义的表达若“讲述”了商标法不愿认可的“故事”,即便初衷良好,也可能招致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