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IE des LANDES”商标不予核准注册:中国商标局拒绝近似法国地理标志的商标注册申请

l'oie de landes

作者:刘嘉琦

近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作出一项具有代表性的商标裁定,拒绝了一枚涉嫌仿冒法国“朗德鹅”相关地理标志(GI)名称的商标注册申请。本案再次强调:中国正加强对国外地理标志的保护,任何试图搭便车使用国外知名地理标志名称的行为,都将被坚决制止。

对于中外企业而言,这不仅是对《商标法》的严格执行,更是对中国-欧盟地理标志互认合作协议实际效果的展示。

案情简述:商标“L’OIE des LANDES”引发争议

该案中,一家位于上海的国内企业向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试图将“L’OIE des LANDES”(意为“朗德鹅”)注册为第29类肉类及罐头食品的商标。然而,“LANDES”是法国西南部著名的鸭鹅肥肝产区,“VOLAILLES DES LANDES”和“CANARD À FOIE GRAS DU SUD-OUEST”等名称已被欧盟及法国农业部正式认定为地理标志。

异议人法国国家产品原产地与质量管理局(INAO)明确指出,该申请方既非法国朗德地区企业,也未获得任何使用地理标志的授权,却试图独占“朗德鹅”这一标志性用语,极易误导中国消费者。

商标局裁定理由:具有欺骗性,侵犯地理标志权利

1.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具有欺骗性
商标中含有“L’OIE des LANDES”,字面含义为“朗德鹅”。消费者极可能据此误以为该商品来源于法国朗德地区。由于申请人无法证明与该地区有任何关联,该商标构成对商品产地的误导性表达。

2.违反《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擅自使用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是标识某一地区特定商品的来源、品质和声誉的重要标志。法国“VOLAILLES DES LANDES”以及“CANARD À FOIE GRAS DU SUD-OUEST”均已被我国政府纳入中欧GI协定的预保护名单。未经授权使用这些地理标志,将破坏地理标志的市场声誉和消费者信任。

3.影响市场秩序与公众信赖
如果该商标获准注册,不仅会对真正的法国朗德鹅产品在中国市场的进入造成障碍,也会误导消费者基于对欧洲地理标志产品的信任作出错误购买决定。

国际背景: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在中国落地

2021年,《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生效。该协议涵盖100个来自欧盟、100个来自中国的地理标志互认互保产品,包括本案涉及的法国朗德地区鹅类及肥肝鸭产品。

2022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公告将法国“CANARD À FOIE GRAS DU SUD-OUEST”(西南地区用于制鸭肝的鸭)列入预保护清单,为该地理标志在中国市场提供明确的行政保护依据。

案件启示:中外企业的几点建议

对国内外品牌申请人:

  • 切勿试图将国外著名地理标志或其译名作为商标注册;
  • 注册前务必核查目标名称是否涉及地理标志,避免被拒或引发异议;
  • 不当使用地理标志名词可能构成欺骗性商标或误导性宣传。

对外国地理标志持有人:

  • 建议积极在中国申请地理标志保护或进行商标注册备案;
  • 与中国有关部门保持沟通,及时提交异议材料;
  • 本案表明,CNIPA对于国际地理标志持有者的主张已表现出高度尊重与支持。

结语:诚实信用是商标制度的核心

“L’OIE des LANDES”案再次证明,商标权的获取不是形式主义的游戏。商标局不仅看申请人是否提交注册申请,更重视其是否诚实、是否尊重国际规则与消费者认知。

本案的裁定向市场释放出积极信号:中国正坚定落实地理标志国际保护义务,营造公平、可信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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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由 Victor CHABROL 在 Unsplash 上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