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ILA啤酒”判赔500万:驰名商标跨类保护之下,没有“改个字母就安全”的侥幸

Tesla vs tesila

作者:刘嘉琦

2023年上海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说明了当一家企业通过使用相似的标识、品牌元素和宣传方式,使消费者联想到一家知名企业时,驰名商标保护可以延伸到多大的范围。

案件涉及电车品牌特斯拉与一家中国酒水企业。该企业在销售酒精饮料时使用了包括“TESILA”“TESLA”“特斯拉”和“TESILA BEER”在内的多个标识。相关产品还使用了与特斯拉商标高度相似的“T”字图形。在部分宣传材料中,甚至直接出现了特斯拉汽车的图片。

案件最终取得了一个引人关注的结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支持5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同时要求停止侵权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但这起案件真正值得关注的,并不是500万元的赔偿金额,而是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

为什么一个用于啤酒的商标,会侵犯主要用于电动汽车的特斯拉商标?

一瓶叫“TESILA”的啤酒

这场纠纷源于中国市场上出现的一系列酒精饮料,产品名称包括“特斯拉苏打酒”和“特斯拉啤酒”等。

乍看之下,TESLA和TESILA并不完全相同。后者多了一个字母,拼写也并非完全一致。

但在商标法中,构成侵权并不要求两个标识必须一模一样。

法院关注的,是这些标识在现实商业环境中究竟是如何被使用的。

根据案件材料,被诉产品使用了包括“Tesla”“TESILA”“特斯拉”“特斯拉 TESILA”等不同标识。啤酒包装上还使用了经过设计的“T”字图形,被法院认定与特斯拉注册商标高度近似。

更重要的是,被诉产品的宣传方式也强化了这种联系。

 

相关广告使用了暗示国际品牌或美国高端品牌的宣传语,部分宣传材料甚至直接使用了特斯拉Model X汽车的图片。

因此,本案并不是一个简单的“TESILA和TESLA到底像不像”的问题。

真正的问题变成了:消费者是否有可能认为这些啤酒与特斯拉存在某种商业联系,例如授权、联名、合作、品牌许可或者其他商业关系?

特斯拉卖汽车,对方卖啤酒,为什么也可能构成侵权?

这里就涉及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

通常情况下,商标权与具体商品和服务类别密切相关。

特斯拉最核心的业务是汽车,而啤酒显然属于完全不同的商品类别。

 

在一般情况下,由于商品类别不同,认定商标侵权的门槛会相对较高。

但是,对于符合条件的驰名商标,中国法律提供了更强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简单来说:驰名商标的保护并不一定局限于其原本注册和使用的商品类别。

这背后的政策逻辑也很容易理解。

如果一家企业已经建立了极高知名度,其他企业不能仅仅因为自己销售的是完全不同的产品,就把这个知名品牌拿来作为自己的营销工具。

例如,一个企业不能简单地认为:“你是汽车品牌,我卖啤酒,所以我用和你很像的商标没关系”

 

如果实际使用方式足以让消费者产生商业联系的联想,跨类别使用同样可能产生法律风险。

上海法院认定特斯拉商标具有驰名商标地位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一审中认定,特斯拉的六件相关商标在中国汽车及相关商品领域已经具有非常高的知名度。

法院综合考虑了特斯拉商标在中国的长期使用、宣传推广、销售情况、商业声誉以及其他相关保护情况。

最终,法院认定这些商标在本案所涉及的具体情形下已经达到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法院同时注意到了特斯拉“T”字图形本身具有较强的独创性和显著性。

一审法院认为,该图形是对字母“T”的艺术化设计,因此具有较强的固有显著性。

这点非常重要。

因为本案并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文字商标相似问题。

它实际上涉及了一个更加完整的品牌组合。

法院关注的是整体商业印象

这起案件最值得企业关注的地方之一,是法院并没有简单地把争议压缩成两个单词之间的字母比较。

根据案件材料,被诉产品综合使用了多个品牌元素,包括:

  • TESILA、TESLA、特斯拉等文字标识;
  • 与特斯拉商标相似的T字图形;
  • “特斯拉 TESILA”等文字组合;
  • 暗示国际或美国高端品牌的宣传表达;
  • 特斯拉汽车的宣传图片。

这些元素结合起来,形成了非常强的特斯拉联想。

 

法院因此认为,被诉标识与特斯拉商标相同或者高度近似,其整体使用方式足以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商品来自特斯拉,或者与特斯拉存在某种特定的商业联系。

这一点非常值得强调。

本案并不是简单的:“TESILA里面有几个字母和TESLA一样,所以构成侵权。

”真正重要的是,文字、图形和宣传方式共同形成了一个与特斯拉高度相关的商业印象,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宣传方式进一步加重了问题

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特斯拉汽车图片的使用。

可以想象这样一个消费场景:

消费者在货架上看到一瓶啤酒,上面有一个类似特斯拉的“T”字标志,产品名称又与“TESLA”高度接近,广告中还出现了特斯拉Model X。

即使消费者知道这是一瓶啤酒,也可能产生疑问:

  • 这是特斯拉与某酒类品牌的联名产品吗?
  • 这是特斯拉授权推出的产品吗?
  • 这是特斯拉的一次品牌营销活动吗?
  • 这是特斯拉推出的生活方式产品或周边产品吗?
  • 这家公司与特斯拉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商业合作关系?

这说明商标法所关注的,并不仅仅是消费者是否会误以为两家公司生产的是同一种商品。

在驰名品牌案件中,消费者是否会误认为双方存在某种商业关系,同样可能成为关键问题。

这对于越来越多通过联名、授权、周边产品和生活方式业务拓展品牌边界的知名企业尤其重要。

本案还涉及不正当竞争

法院并没有仅仅认定商标侵权。

对于相关宣传行为,法院还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这一点对于在中国开展商业活动的企业同样具有现实意义。

有些企业可能认为,只要对竞争对手的商标稍微修改几个字母,就能够规避商标侵权。

但如果整个营销方案都在有意制造与另一家知名企业的联系,这种做法仍然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因此,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实践中可以形成互补:

商标法主要保护注册商标权,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则可以进一步规制利用他人商业声誉、制造误导性商业联系等更广泛的市场行为。

为什么法院判赔500万元?

法院最终判令被告向特斯拉赔偿500万元人民币,包括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这一金额达到了当时相关商标法律框架下法定赔偿的最高额度。

在确定赔偿责任时,法院综合考虑了多项因素,包括:

  • 特斯拉相关商标的高度知名度;
  • 被告的具体侵权行为;
  • 被告的经营规模;
  • 侵权行为的范围和持续情况;
  • 被告使用相关标识及宣传方式的主观恶意等。

 

一审法院同时要求被告在《法治日报》等媒体刊登声明,以消除相关侵权行为造成的影响。

被告随后提起上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二审判决于2023年8月2日作出。

“TESILA”这个细节为什么值得注意?

这个拼写问题对于国际企业尤其具有启发意义。

很多企业存在一个常见误区:只要没有完全复制对方的商标,就不会构成侵权。

实际上并非如此。

 

如果一个标识虽然经过修改,但从整体上仍然与他人的商标高度近似,并结合具体使用方式足以造成混淆或者产生不当联想,仍然可能构成侵权。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

任何把知名商标改一个字母的行为都会自动构成侵权。

具体情况仍然非常重要。

在本案中,法院面对的并不只是单独的“TESILA”。

案件中还存在:

  • TESLA;
  • TESILA;
  • “特斯拉”;
  • 类似的T字图形;
  • 与特斯拉相关的宣传表达;
  • 特斯拉汽车图片。

因此,整体商业环境和使用方式成为判断结果的重要因素。

对品牌权利人的启示

对于在中国经营的国际品牌而言,这起案件说明,建立一个多层次的商标保护体系非常重要。

企业不应只保护自己的核心文字商标。

根据商业需要,还可以考虑保护:

  • 具有独特性的品牌图形和Logo;
  • 品牌的中文名称;
  • 品牌的音译或其他语言版本;
  • 重要的产品名称;
  • 具有独特性的文字与图形组合;
  • 未来可能涉及商业拓展的相关商品和服务类别。

对于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尤其如此。

 

随着品牌越来越多地进入联名、授权、周边商品和生活方式领域,一家企业最初在某个行业建立起来的品牌价值,很可能最终需要在完全不同的市场中得到保护。

特斯拉案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对新品牌经营者的启示

这起案件对准备推出新品牌的企业同样重要。

企业不能简单地认为:“我只改一两个字母,就安全了。”

在推出新品牌之前,应当进行全面的商标检索和风险评估。

这种检索不应只关注完全相同的商标,还应考虑:

  • 具有独特性的品牌图形和Logo;
  • 品牌的中文名称;
  • 品牌的音译或其他语言版本;
  • 重要的产品名称;
  • 具有独特性的文字与图形组合;
  • 未来可能涉及商业拓展的相关商品和服务类别。

尤其是在对方已经拥有高度知名的商标或具有高度辨识度的Logo时,更需要谨慎。

品牌名称本身是否相同,只是风险分析的第一步,而不是最后一步。

更大的启示:真正的问题是“商业联想”

“TESILA啤酒”案最终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啤酒和电动汽车有什么关系”的故事。

它真正讨论的是:商业联想。

中国法院需要判断的是,一家销售酒精饮料的企业,是否已经超出了正常的品牌创意范围,而是通过使用与特斯拉高度相关的标识和营销元素,让消费者产生与特斯拉的商业联系,并借此利用特斯拉已经建立起来的品牌声誉。

法院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

因此,500万元赔偿并不是本案唯一值得关注的地方。

 

更重要的启示是:

一个驰名商标的法律价值可能远远超出它最初成名的商品领域。

当然,这种跨类别的强化保护并不是自动产生的。权利人仍然需要证明其商标具有相应的知名度,而被诉行为也必须结合实际商业使用环境进行判断。

对于国际企业而言,最实际的启示是:

不要只看对方有没有复制你的完整商标。要关注整个品牌策略和商业使用环境。

反过来,对于准备创建新品牌的企业来说,也不要认为把“TESLA”改成“TESILA”,就意味着风险已经消失。

在消费者越来越频繁地跨行业接触品牌的今天,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与合法的品牌创意之间,有时只有一条非常细的界线。

特斯拉案说明,中国法院在判断品牌侵权时,并不会只盯着几个字母,而可能进一步考察整个市场环境以及品牌使用所形成的整体商业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