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尼斯分类》第十三版的变化:对商标策略与组合管理的实践影响

nice classification

作者:Fabio Giacopello

2026年1月1日,《尼斯分类》第十三版正式生效。尽管尼斯分类的更新具有周期性且属预期之中,但本轮修订在商品和服务的结构性重新划分方面引入了若干值得商标从业者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高度关注的重要变化。

对于负责制定申请策略、进行检索分析、开展执法行动以及设计合同风险分配的法律专业人士而言,2026年的修订绝非简单的术语调整,而可能对权利范围评估、冲突分析以及多行业中的描述精准性产生实质影响,尤其是在医疗健康、交通出行、可穿戴技术、化妆品以及人工智能服务等领域


 

尼斯分类的功能:稳定性与市场演进的平衡

尼斯分类体系将商品和服务划分为45个类别(第1–34类为商品,第35–45类为服务)。尽管分类本身并不直接决定商标保护范围(该范围取决于具体商品/服务描述),但其在程序和策略层面具有核心作用:

  • 构建申请与注册结构

  • 界定审查范围

  • 组织检索策略

  • 指导监测与执法

分类修订的目标在于使体系与技术发展和市场实践保持一致。第十三版体现出更强的“功能导向逻辑”:商品和服务的归类越来越基于其本质属性及商业认知,而非历史沿革。

第十三版的主要结构性调整

1. 眼镜类产品:从科技类向医疗健康类转移

矫正眼镜、太阳镜、隐形眼镜、镜架、宠物太阳镜等光学产品已从第9类调整至第10类。

该调整反映其医疗或健康属性,使其与视力矫正及治疗功能更为一致。

但需要注意的是,智能眼镜等技术驱动的可穿戴设备仍保留在第9类,以维持电子技术产品的分类逻辑。


 

实践影响

业人员需明确区分:

  • 光学设备作为医疗

    /健康产品(第10类)

  • 具备数字功能的可穿戴设备(第

    9类)

这一区别对于那些将有矫正功能与增强现实或人工智能界面相结合的混合型产品而言尤为重要。

对于兼具双重功能的混合型产品,建议同时在第9类和第10类申请商标,以分别覆盖其技术交互功能与医疗属性。这种做法能够实现对产品功能场景和商业定位的全方位保护,并有助于避免因单一类别注册而可能产生的保护漏洞。

2. 紧急救援车辆:基于功能的重新归类

消防车、救生艇、救生筏等紧急及救援车辆已从第9类调整至第12类。

该调整纠正了长期存在的分类不一致问题。这类产品本质上属于“车辆”,此前归入第9类(科学及安全设备)虽有历史原因,但在概念上并不准确。


 

战略影响

涉及车辆制造商或救援设备供应商的检索,应同时覆盖第12类以及历史上的第9类注册。

3. 电加热服装:从设备向服装属性回归

电加热服装及配件已从第11类(加热设备)调整至第25类(服装)。

该变化体现了消费者视角:其主要属性是服装,而非加热设备。


 

风险提示

进入可穿戴科技领域的时尚品牌,应重新评估申请策略,确保在第25类进行覆盖,而非依赖旧有的加热设备分类。

4. 个人护理设备:医疗与日用品的区分

电动牙刷、舌苔清洁器已从第10类(医疗器械)调整至第21类(家用或卫生用具);眼镜布也从第9类调整至第21类。

该调整反映市场认知:这些产品主要属于日常卫生用品,而非受监管的医疗器械

在执法层面,这一变化可能重新塑造口腔护理品牌与医疗器械企业之间的竞争边界。

5. 精油:基于用途的分类逻辑 

精油现根据用途进行分类:

  • 第3类:化妆用途

  • 第5类:医疗或治疗用途
  • 第30类:食品相关用途

这种功能导向分类提升了精准性,但同时引入了证据层面的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时需明确商品的商业定位。

对于多用途精油品牌,通常建议采取多类别申请策略

6. 验光配镜服务:商业与技术服务的区分 

验光相关零售服务归入第35类,维修服务归入第37类,而此前通常归入第44类。

该调整更符合服务性质划分:

  • 零售→ 商业服务(第35类)
  • 维修→ 技术维护服务(第37类)

现有共存协议中若仅笼统提及“第44类验光服务”,应进行审查,以确保在新分类体系下的合同明确性。

7. 人工智能即服务:正式纳入分类体系

“人工智能即服务(AIaaS)”现被明确纳入第42类。

此前人工智能驱动的服务多通过“软件即服务(SaaS)”等广义表述覆盖,此次明确化有助于提升描述清晰度并减少解释歧义。

对于科技企业而言,这进一步强调了在第42类中精准定义服务内容的重要性,尤其是在AI与金融科技、医疗科技及自动化系统交叉的场景中。

过渡规则及法律效力

第十三版不会对2026年1月1日之前提交的注册进行追溯性重新分类。但:

  • 新申请必须符合更新后的分类体系
  • 变更、限制及重新申请需适用新类别结构
  • 检索与执法需同时考虑历史与现行分类

实践中,这将形成一个阶段性的“双轨分类体系”。

对商标专业人士的策略建议 


 

1. 申请策略 

2026年1月1日之后提交的申请应确保:

  • 类别划分正确

  • 使用更新术语

  • 对跨功能商品进行多类别保护

错误分类可能导致审查意见或保护范围不足。对于涉及跨类调整的商品,建议主动在新相关类别中补充申请,以避免保护漏洞。

2. 检索策略

针对受影响商品的检索应:

  • 同时覆盖旧类别与新类别
  • 超越类别界限进行近似性评估

这在异议及无效程序中尤为关键。

3. 监测服务 

商标公告监测范围需更新以反映新分类。如果未能及时调整监测参数,可能遗漏冲突申请。

4. 合同审查

共存协议、同意函、和解协议及许可协议中,如仅引用类别编号,应进行审查。

最佳实践仍然是以具体商品和服务描述界定权利范围,而非仅依赖类别标题。

更广泛的理论意义

第十三版体现了分类逻辑与商业现实的进一步趋同。尽管尼斯分类本质上属于行政工具,但其间接影响包括:

  • 竞争关系的判断

  • 消费者认知分析

  • 权利范围的撰写策略

对于法律从业者而言,分类已不再是申请过程中的形式步骤,而是品牌架构与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产品类别的持续融合(尤其是在可穿戴技术、人工智能服务及多功能消费品领域),未来修订很可能继续强化功能导向与市场导向原则。

因此,2026年的修订不仅是一项行政更新,更再次提醒:分类策略本身即是商标实质保护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