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向晓雪
只需用 AI 工具生成图片,输入几句描述文字,很快就能得到效果不错的作品,这样的做法现在越来越普遍。随之也带来一个实际问题:如果别人用了相同或相近的提示词,做出了类似的作品,会不会涉及侵权?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的一起案件判决,对这类问题给出了可供参考的意见。
案件背景:提示词引发的纠纷
上海一家文化公司使用 AI 模型制作风格化图片,为了让生成效果稳定统一,公司整理了包含艺术风格、画面主体、技术细节等内容的提示词,相关图片也发布在网络平台上。
之后公司发现,有两位个人使用了相近的提示词,生成了风格相似的作品,并把这些作品收录进了艺术图鉴。公司为此提起诉讼,认为这些提示词是自己投入精力形成的成果,包含创作想法与审美考虑,应当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保护;被告则认为,提示词只是给 AI 的操作指令,是常用词语的组合,达不到受保护的作品要求。
法院对本案提示词的认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涉及的提示词,不宜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主要有这几方面考虑:从内容上看,提示词更多是对画面效果的构思和要求,并非独立完整的艺术表达,主要作用是指引 AI 生成对应内容,更接近使用说明。从形式上看,这些提示词多是对现有词汇的功能性组合,没有足够的创造性加工,简单的词语罗列,一般难以达到著作权保护的条件。从个性化程度来看,受保护的作品通常需要有一定的个人创作特点。本案中的提示词,所用的风格描述、细节要求多是行业里常见的说法,个性化表达并不突出。
综合这些情况,法院认为这些提示词仍属于思路和想法的层面,没有形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具体表达。
判决考虑的实际影响
法院作出这样的认定,也考虑到对公众和行业的影响。如果把普通的关键词组合都纳入著作权保护,可能会影响大家正常使用语言和 AI 工具,这和著作权法鼓励创作、方便知识传播的目的不太相符。面对新技术,司法上会稳妥划定保护范围,尽量不影响行业的正常发展。
新技术带来的法律适用问题
AI 的广泛使用,让一些内容很难用传统法律概念来归类。提示词介于创作思路、操作指令、使用输入之间,是一种新的内容形式,而现有的著作权规则,原本不是针对这类情况设计的。所以在司法判断时,仍会沿用传统的法律原则,保证法律适用的稳定性。